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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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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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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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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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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106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 提倡鼓勵學生進行閱讀分享活動,並創造閱讀活動更高的附加價值。 二、 建立中學生網路閱讀分享,打破校園空間界限,創造網路新社區。 三、 累積學生因應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實力與成果。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執行單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 三、承辦學校:臺南市私立長榮高級中學 四、協辦學校: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國立宜蘭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新竹縣立湖口高級中學、國立竹南高級中學、私立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岡山高級中學、國立潮州高級中學、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肆、參賽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伍、投稿時間 第一學期:106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中午12時。 第二學期:107年2月01日至03月15日中午12時。
陸、投稿網站 中學生網站【http://www.shs.edu.tw】 柒、成績公告 一、第一學期:106年12月6日;第二學期:107年4月17日。 二、成績公告於中學生網站【http://www.shs.edu.tw】,點選「作品查詢」,若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該分區得獎公告日期順延。 捌、實施方式 一、 所有參賽作品投稿於中學生網站,投稿方式請見「中學生網站投稿參賽程序」。 二、 閱讀書目:可自由選擇圖書閱讀。 三、 比賽程序:請各校依所屬分區完成投稿參賽,各梯次競賽截稿後,由各分區召集學校統籌辦理評審工作與公佈評審結果。 四、 寫作格式:參賽作品依規定格式撰寫,詳見中學生網站閱讀心得專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參賽文章規格說明」。 五、 敘獎:比賽依年級評分,評審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由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六、 著作權宣告: 1. 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有,並擁有結集成冊或運用於其他教育目的之權利,且公開刊登於中學生網站,不再個別通知著作人,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2. 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行為,經檢舉查證屬實,除將該作品自網站移除與收回獎狀,另將通知學校議處,並永久停權。 3. 因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任。 玖、參賽學生注意事項 一、 首次投稿學生請先加入中學生網站會員註冊,學校登入密碼請洽各校負責人員,依規定填寫正確資料,完成登錄會員註冊程序,若未收到回訊、忘記帳號、密碼等參賽相關問題,煩請直接聯繫各校承辦處室負責人員,各校依其網站管理權限,協助參賽學生進行處理相關事項。基於任務分工原則,分區及全國召集單位不直接回覆參賽學生的問題。 二、 每位學生每學期僅能投稿一篇作品,每篇作品需為單一作者,不接受聯名投稿。 三、 參賽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並不得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如有上述情形,將通知學校議處,並永久停權。該作品取消資格、追回獎狀。 四、 文中除「二、內容摘錄」須註明文字出處之頁碼外,其他部分若有引用資料請加「」符號,且字數不得超過50字(不含標點符號),否則視為抄襲作品。參賽學生需繳交未抄襲切結書至承辦處室備查。 五、 務請儘早完成投稿,若因網路壅塞,無法完成投稿,喪失比賽機會,參賽學生須自行負責。 六、 投稿參賽步驟: 【步驟一】上傳作品:連結中學生網站首頁,點選左邊「上傳我的作品」,開始上傳作品。 【步驟二】投稿參賽:作品上傳成功後,點選該篇作品的「 七、 閱讀心得作品於投稿完成後、競賽截止之前,可進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重新投稿作業。 八、 參賽學生資料需正確,以避免收到不正確的獎狀。獎狀請妥善保存,除因執行單位印製錯誤,可寄回訂正補發外,獎狀不予補發。若因誤植年級,造成評審不公,則獎狀予以取消。 拾、參賽學校注意事項 一、 參賽學校有相關問題需要協助處理,請直接向分區召集學校反應,由分區召集學校負責回覆或代向全國召集單位反應。 二、 參賽學生投稿後若無「 三、 各校參賽篇數量為各校核定班級數量的兩倍(含進修學校,不含國中部),參賽作品需繳交未抄襲切結書至承辦處室備查,未繳交者,請學校逕至中學生網站後臺刪除該作品。參賽學校於截稿後10日內,透過校內篩選機制自行控管參賽數量。如果參賽學校未完成刪除超出之篇數,系統會在分區召集學校分配設定評審學校前,自動刪除投稿時間較晚之作品。 四、 各校正式參賽作品以中學生網站為準,請各校確認中學生網站參賽作品與參賽作品一覽表一致。 五、 請參賽學校依評審時程主動留意網站評審作業專區,檢視參賽學校是否為評審學校,並依評審時程完成評審(含初審、重審)工作,建議參賽學校與評審學校多利用Google平臺搜尋抄襲作品。 六、 參賽學校無法配合參與評審工作,則該校學生作品將不列入評審。 七、 參賽學校於召集學校公布成績後,可至中學生網站點選「作品查詢」得知各校得獎作品。 八、 參賽學校主任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或有人事異動,請在中學生網站修正並通知分區召集學校,並將工作列入移交。 九、 請參賽學校分別設立系統第一管理者、第二管理者、第三管理者,以利職務代理相關事宜。 十、 請參賽學校轉知各參賽學校學生參賽相關事項。 十一、 請各校依權責給予辦理本項比賽之評審老師、指導老師、行政等相關人員敘獎。 拾壹、分區召集學校注意事項 一、 請於投稿時間視各區競賽狀況,進行競賽管理專區開啟或關閉競賽管理作業。 二、 請各分區召集學校依排定時間,分配設定各區評審學校,每篇作品由兩個學校共同評審。 三、 請各分區召集學校與各區參賽學校共同訂定評分原則,各分區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若有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獎狀印製分發日期順延。
四、 投稿、截稿、初審、重審、複審、名次公佈、獎狀印製分發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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