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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補助縣市防災教育人員國際交流與培訓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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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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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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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補助縣市防災教育人員國際交流與培訓計畫」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7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098604號函。
二、為鼓勵基層學校人員投入防災教育工作與增進防災知能,藉由辦理出國訓練計畫,培養國內優秀防災教育種子師資,提升國際視野與技能,透過實地踏勘與講座研習,汲取經驗、觀念與知識,進而轉化應用符合我國防災教育推動與實行現況並推廣至校園。
三、旨揭計畫補助防災教育人員國際交流與培訓,摘要說明如下:
(一)培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辦理防災業務教職員工(含教保服務人員)、防災教育輔導團團員,共計遴選名額至多24位(補助名額至多22位;自費名額至多2位)。
(二)培訓日期:預定於9月底至10月上旬辦理,共計6天5夜,詳細日期與行程規劃,另行公告。
(三)培訓地點:日本(宮城縣)。
(四)培訓費用:採部分補助,補助額度為每人新臺幣5萬元;自付額度約新臺幣5千元及代收款項新臺幣5千元,計新臺幣1萬元(包含兩地機場稅、國際燃油稅、領隊、司機小費等費用,配合旅行社報價)。
四、申請期間:自發文日起2週內(以郵戳為憑),檢具所屬單位公文(並副知本局主管機關)申請表及相關附件1份,逕寄1063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3樓,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魏柏倫先生收。
五、教育部依資格審查文件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遴選、審查;參與交流與培訓人員應依計畫於「返國後一個月內」以分組為單位繳交「108年度教育部補助防災教育人員國際交流與培訓計畫」出國報告,及於108年至109年間,配合相關活動(包含工作坊、研討會、防災教育花路米電子報投稿)辦理心得分享發表等會議。
六、倘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訓練學會盧彥佑先生、詹雅如小姐,聯絡電話:04-2236-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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