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108年11月4日生效 處室:人事室 發布日期: 2019年12月02日 瀏覽次數: 0 次 摘要 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108年11月4日生效 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108年11月4日生效 返回首頁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