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處室:人事室 發布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瀏覽次數: 0 次 摘要 函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函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返回首頁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