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訂定「高雄市政府員工酒後駕車行政責任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處室:人事室 發布日期: 2021年02月18日 瀏覽次數: 0 次 摘要 市府訂定「高雄市政府員工酒後駕車行政責任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市府訂定「高雄市政府員工酒後駕車行政責任處理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返回首頁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