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社區弱勢兒童及少年且家庭狀況具有以下狀況其一者:(需未滿16歲) 1.單親:離婚、一方死亡、一方遺棄卅失蹤、未婚生子、分居。 2.隔代教養、其他親屬代撫養:父母雙亡、父母不負起撫養責任、入獄服刑、罹患重大疾病、精 神疾病或藥酒癮戒治。 3.經濟困難:長期失業、罹患重大疾病、精神疾病或藥酒癮戒治、重大災難、意外事故、撫養人 數眾多,收入不敷家計。 二、補助內容: 1.每月定額補助認養金1500元 2.不定期不定額:禮金、助學金、急難救助金等 三、申請資料: 1.認養轉介單 2.個人郵局帳戶 3.同住全戶戶籍謄本 4.清寒、弱勢或困難證明文件等 四、有意申請學生請詳閱附件資料後,請到教務處索取轉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