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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主題: 99年下半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家庭遭遇困境學生工讀助學措施」經費補助事宜
* 公告處室: 輔導室
* 公告日期: 2010-06-23
* 公告期限: 2100-12-31
*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家庭遭遇困境學生工讀助學措施99 年度申請作業規範」辦理。 二、有鑑於近期國內景氣不佳導致工廠倒閉、失業率攀升等問題 ,以致部分家庭經濟收入不敷學生就學費用,造成學生非自 願性輟(休)學而影響就學權益,本部為協助非自願性失業 人士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其經濟負擔,特於「就學安全網計 畫」中訂定「工讀助學金」補助計畫以安定就學。 三、本部規劃針對各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辦理工讀服務補助措 施,請各校確實依本作業規範辦理相關事宜。是項措施及申 請,請自行至代辦學校-逢甲大學網站(網址:http://www. eas.fcu.edu.tw/pt/)填寫相關資料,99年下半年度辦理期 程如下: (一)99年6月15日前: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發文通知各高級中 等學校申請期限。 (二)99年6月25日前:各申請學校擬訂工讀計畫後公告通知學 生申請。 (三)99年6月30日前:由學生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 並由學校自行審核申請文件。 (四)99年7月5日前:各申請學校至代辦學校-逢甲大學網站依 其規定格式填報相關資料並由逢甲大學彙整、初審。 (五)99年7月份:代辦學校於99年7月10日前將初審資料送教育 部中部辦公室複核。 (六)99年7月底前:由各校備據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請撥經費 。 (七)100年1月份:於當年度結束前,各校依「教育部補助及委 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 銷結案,並將全年度執行成果及考核情形併案報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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