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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主題: 100年度縣外介聘相關訊息與表件
* 公告處室: 人事室
* 公告日期: 2011-03-22
* 公告期限: 2100-12-31
* 公告內容: 100年度縣外介聘相關訊息與表件 主旨:檢送「100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審查參考原則」暨「本市作業進度表」各乙份(如說明),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2月16日北市教人字第10033834400號函辦理。 二、旨揭委託作業係依每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之委託介聘各項規定辦理,請 貴校審慎決定是否委託辦理是項介聘服務。 三、貴校倘決定不委託參加本年度介聘作業,惟所屬教師仍擬至他縣市服務時,需自行參加他縣市之教師甄選工作。 四、擬至他縣市服務之本市教師,除須透過各縣市政府共同組成之聯合介聘委員會介聘外,並依教師法規定至該縣市教 評會審查,以完成公開聘任程序。 五、為辦理本市國中小超額教師介聘,爰各校於控管員額後仍有缺額者,一律由本局列管,俾供辦理本市超額教師介聘 作業。 六、教師被界定為減班超額教師者,不予接受委託參加介聘(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由本局國中教育科另函頒布)。 七、各校如有教師擬申請參加介聘他縣市服務,請依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並於100年3月31日(星期四)前 ,將核章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委託書」,國小及幼稚園(含國小附設幼稚園)之委託書請逕送本局國小教育科林翠玟小姐;國中及特殊學校之委託書請本局國中教育科汪麗凰小姐彙整(以上委託書均免備文)。 八、如需詢問旨揭介聘作業相關事宜,請逕洽各主管科業務承辦人:(一)國中教師介聘-國中教育科汪麗凰(電話337311 8)(二)國小教師介聘-國小教育科林翠玟(電話3373120)(三)幼兒教育教師介聘-幼兒教育科王淑娟(電話3373139)(四)特殊教育教師介聘-特教科陳玉璇(電話7995678轉17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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