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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務人員再任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辦理優惠存款權利之職務時,須同時停止發給三節慰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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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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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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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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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退休公務人員再任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辦理優惠存款權利之職務時,須同時停止發給三節慰問金之規定,請查照並協助向所屬退休人員宣導說明。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8月4日局給字第1000046126號書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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