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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及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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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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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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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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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101年2月17日教中(人)字第1010502930號書函及101年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小組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 101年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以下簡稱本作業)訂於本(101)年2月29日至3月6日開放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受理申請教師登錄資料,申請介聘教師應於101年3月6日前上網填報資料並列印「101年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完成線上申請證明」於101年3月7日中午12時之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學校人事室。 3、學校人事室應於101年3月1日(星期四)前上網申請管理帳號,另應於101年3月9日(星期五)前完成資料審核及列印教師介聘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名確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現職服務學校初審;各校人事室應於101年3月13日下午5時前完成網站登錄之申請資料修正,且經學校核章確認。 4、直轄市、各縣(市)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及法務部、國防部所屬學校應於本(101)年3月14日前送申請教師之申請資料至各主管機關審核。各主管機關並應於3月19日(星期一)前完成審核作業。 5、本作業訂於本(101)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假國立溪湖高級中學辦理複核作業,採現場審查方式。 各校請依複審資料送件時程表所訂時間,備齊申請介聘教師之介聘申請表及申請介聘人員名冊前往該校辦理複核事宜。 6、本作業相關表件請逕至教師介聘作業網站(網址:http://www.hhsh.chc.edu.tw/gepin/下載運用;另高中部辦公室置放『101年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會議手冊』一冊,供有需要教師参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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