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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主題: 行政院衛生署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制度「新制(8類)與舊制(16類)身心障礙類別及代碼對應表」
* 公告處室: 輔導室
* 公告日期: 2012-06-29
* 公告期限: 2100-12-31
* 公告內容: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01年7月11日起實施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制度,其身心障礙類別已由舊制16類別改由新制8類別,惟相關部會之福利給付仍使用舊制類別,衛生署已完成旨揭對應表(附件),供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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