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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2學年度音樂、美術、舞蹈藝術才能班(科)「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管道報名釋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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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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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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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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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得報名不同區(校)之「以競賽表現入學」及「鑑定術科測驗」,惟「以競賽表現入學」僅能向一校辦理報名。 二、另考生參加「僅採術科成績甄選入學」及「採學科術科甄選入學」招生管道時,應依簡章規定參加該區之「鑑定術科測驗」方得報名。 三、檢附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原函1份(如附件)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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