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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02年度《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工作坊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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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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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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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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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2年4月2日臺教師(二)字第1020046755A號
函辦理。 二、為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含國民教育 輔導團)瞭解德智體群美五育的理念內涵,將五育融合轉 化於學校教育的實踐,特辦理是項計畫。 三、徵選主題:參酌教育部出版之《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 踐》一書(可逕至「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網站「 五育專書」項瀏覽,網址:arteducation.sce.ntnu.edu. tw/fullfive/),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之融通為主,或以德 智體群美五育中至少融通二育以上之教材教法設計。 四、本計畫之得獎教師及績優縣市,將由教育部公開表揚,並 納入教育部對於各直轄市、縣(市)相關補助推動計畫參 考。 五、報名資格及徵選組別: (一)報名資格:現任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兒園 教師(含代理教師)。 (二)教師組:分高中職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幼兒園 教師等四組。 (三)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人數至多4人,以參加1件(含每人1 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六、初審: (一)各組徵選方式與件數: 1、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至多5件參 加複審。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由各校擇 優推薦作品,寄送或交換至本局督學室,本局將擇優 各組作品至多15件,送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 學院參加複審。 (二)初審完成日期: 1、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請於102年9 月18日前完成。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各校擇優 作品請於102年9月6日前,薦送本局督學室(免備文 )辦理。 七、複審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102年9月25日至102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 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址: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 廣學院 黃祺惠助理收(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 段129號進修推廣學院B1五育專案辦公室)」,封袋上 請標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 八、其他相關事宜請詳見本徵選計畫,本計畫可自國立臺灣師 範大學「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網站(http://art education.sce.ntnu.edu.tw/fullfive/)下載。倘有未 盡事宜,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黃祺惠小姐 ,電話:02-77345855;傳真:(02)23699814;E-mail:e mma.h1117@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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