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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主題: 證書及獎格式(參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96年增訂版)
* 公告處室: 總務處
* 公告日期: 2013-10-08
* 公告期限: 2100-12-31
* 公告內容: 一、證書及獎狀共同格式 (一)紙張:紙張基重及尺度大小由各機關學校自行設定,但應考量保存性及不易毀損性。 (二)書寫方式:由左至右,橫式書寫或套印。紙張得採直式或橫式。 (三)字體:中英文字體各不超過2 種。 (四)字體大小:字體大小不超過5 種。 (五)式樣:各機關學校得自行設計。 (六)必備內容:證書(獎狀)名稱、受證(受獎)單位或個人全名、受證(受獎)年月 日、受證(受獎)字號。 (七)用印卅署名:中文及中外文並列之證書及獎狀應蓋用機關印信及首長職銜簽字章, 用印時,以蓋於證書及獎狀下方中間位置為原則。全外文之證書及獎狀應蓋用機關 印信及外文製發之首長職銜簽字章或首長外文簽署,請參照行政院94 年1 月函頒 之文書處理手冊規定原則辦理。惟為與國際接軌,是類公文以外文製發,如雙方協 (約)定或依國際慣例,其蓋用印信、章戳方式,得依其方式辦理。 二、教育用證書 (一)證書內容 1、學生姓名。 2、出生年月日。 3、院、系(所)(組)。 4、畢業年月。 5、授予學位名稱。 6、發證日期。 7、證書字號。 8、外國學生須加註國籍。 9、學生修習輔系或雙主修者,其證書應載明輔系或雙主修名稱。 二)證書注意事項 1、證書由校長署名,如需副署,由各機關學校自行訂定。 2、載明機關學校全名稱,加蓋機關學校印。 3、如有黏貼照片,則於黏貼處加蓋鋼印。 4、為預防遭仿冒,建議各機關學校依實際需求,製作防偽措施。 5、學位證明書之格式、內容比照學位證書,惟其內容需增列「證書遺失,特予 證明」。 三、獎狀 必備內容 1、受贈人或單位。 2、受贈原因。 3、發狀機關學校。 4、發狀日期。 四、證書、獎狀範例 請參考所附之證書、獎狀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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