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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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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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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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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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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動期程 本計畫自103年度起,每1年度將依該年度公布推廣計畫據以 實施。另為鼓勵民眾終身學習,自103年度起每5年達到本署所訂 學習獎勵門檻條件者給予獎勵。活動期程分述如下: 2 (一)103年度學習活動獎勵 自103年3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二)終身勤學獎勵 自103年度起,每5年達到本署所訂頒獎門檻條件予以頒獎 3、獎勵辦法 本計畫共4大獎勵內容,包含:「有效護照獎」、「呼朋引伴獎 」、「個人勤學獎」及「開課單位獎 (三)個人勤學獎 1. 獎勵對象:持有學習護照之個人。 2. 獎勵辦法:凡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成功,並同意參 與勤學獎勵活動,於完成環境教育並取得時數後,系 統即會自動累計個人環境教育,即可參與「個人勤學 獎勵」活動。 3. 103年度個人勤學獎勵辦法: (1)參與者之環境教育學習時數應達40小時,其中10個 小時必須為戶外學習;戶外學習應於本署認證通過 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 (2)如觀賞電影紀錄片「看見台灣」,請於影片票根親 筆簽名並掃描,上傳至本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得採計學習時數1.5小時計。 (3)重複學習課程將不予以採計。 (4)參與者達到活動門檻,即可參加抽獎,本署將於103 年11月下旬辦理公開抽獎,抽出200名得獎者,提 供獎勵金每人新臺幣5,000元整。 4 (5)總獎勵金額:提供總獎金額新臺幣100萬元獎勵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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