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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主題: 加強宣導校園菸害防制相關資訊
* 公告處室: 學務處
* 公告日期: 2014-05-12
* 公告期限: 2100-12-31
*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3年4月29日高市衛健字第10333834100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18歲以下青少年吸菸率及營造無菸健康的學習環境,請於學校網路、LED跑馬燈執行校園菸害防制宣導。
三、宣導內容:
(一)未滿18歲不得吸菸,違者,可處罰新臺幣2仟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及接受3小時戒菸教育。
(二)「任何人」均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可處罰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三)校園內不得吸菸,違者,可處罰新臺幣2仟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