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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宣導行政中立法暨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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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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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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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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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貫徹公務機關員工嚴守行政中 立,請加強宣導行政中立法暨相關規定,請 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業於98年6月10日公布施行,茲以1 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為貫徹公務機關員工嚴守行 政中立,請宣導貴屬同仁遵守行政中立相關規範,另銓敘 部編製「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併同檢送參考。 二、另查銓敘部99年12月8日部法一字第09932748721號函關於 公務人員得否上網連結臉書(facebook)、噗浪(plurk )等社交網站,加入公職候選人粉絲團,或針對討論主題 具名留言等相關網路行為等列述處理原則如下,併請宣導 : (一)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 噗浪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 線 (二)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 加入公職候選人之「臉書」或「噗浪」之會員,或支持 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 (三)公務人員得於下班時間,以非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 噗浪等社交網站,加入公職候選人粉絲團,或支持特定 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但不得具銜(足資辨 識個人身分及職務)或具銜且具名。 (四)至於個案有無違反中立法相關規定,仍應就具體事實認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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