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內容
![]()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衛中心「志願服務計畫書」與「105年度志工招募簡章」 |
---|---|
![]() |
學務處 |
![]() |
2016-05-11 |
![]() |
2100-12-31 |
![]() |
105年志工招募
一、 招募對象:
(一) 貢獻時間、經歷,有興趣促進高雄市民心理健康,並想藉由服務自我成長與
學習的民眾,歡迎您加入我們的行列。
(二) 須年滿20歲且領有志願服務冊,倘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者、會電腦者尤佳。
(三) 受訓之後,至少可服務二年者。
|
![]() |
![]()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