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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29】教學組研習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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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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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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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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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中教師有效教學深耕推廣計畫-核心素養教學優良教案徵選」,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10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5764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國中教師規劃轉化理論於實踐,彰顯學習主體、確保核心素養、導引課程連貫統整、活化教學現場與教學評量,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培養創新教學之思考與技巧,爰辦理旨揭教案徵選。 三、旨揭徵選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報名資料、組別及參賽人數: 1、報名資格: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代理教師或教育實習生 (教育實習生需與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合作參賽)。 2、甄選組別:語文(國文科)、語文(英文科)、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及健康與體育領域等8組,並新增「跨領域」組別。 3、參賽人數:為鼓勵團隊參賽,各組徵選作品每件參與人數需為3-4人,以參加1件(含)為限,且同一作品不受理 跨組參賽。 4、活動報名時間及收件地點:自即日起至106年1月12日止,請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12years.ncue.edu.tw)報名(操作說明如附件),並依計畫規定備妥參賽資料依限寄至「彰化縣立彰興國中教務處」收(地址:50058彰化市埔西街107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5、評選標準:教學目標明確性、教學設計適切性、教學評量多元化、教學策略有效性及教學媒材與回饋等。 (二)各組擇優獎勵(入選件數得視收件數量之比例,由評審委員會議決議增減之): 1、特優:各3件,擬請學校核敘記功1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2、優選:各5件,擬請學校核敘嘉獎2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1,0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3、佳作:各2件,擬請學校核敘嘉獎1次,每人獎狀1張。 四、倘有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李羽婷老師(04-7110743轉200、204,email:exgfive@hotmail.com)、徐鈺茹小姐(04-7232105轉2015、email:12year.education@gmail.com)。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計畫」申辦事宜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19498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至同級偏鄉學校從事教學訪問,國教署於105學年度推動教學訪問教師試辦計畫,106學年度即將邁入第二年。 三、旨揭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餘詳見案附實施計畫: (一)受訪學校申請資格:以教育部統計處公布之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為偏遠地區或特偏地區及離島地區之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得提出申請。 (二)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資格:一般地區學校正式教師,且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曾獲全國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課程教學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教學相關業務推動績優者,例如教師教學卓越獎、SUPER/POWER教師、特殊優良教師、閱讀磐石獎、閱讀教師與其他課程教學競賽優勝或業務推動績優等事項。 2、曾擔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或直轄市、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成員服務年資二年以上者。 3、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實際輔導二位以上教師者。 4、具教育理念及熱忱,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者。 (三)申請名額: 1、原任教學校:每校以二位教師申請擔任教學訪問教師為限。 2、受訪學校:每校以申請教學訪問教師一人為限;另受訪學校得以跨校合作方式,與鄰近其他學校共同申請一位教學訪問教師。 (四)獎勵及補助: 1、教學訪問教師執行教學訪問服務每滿一學年且考核成績優良者從優予以獎勵;另服務滿二學年且經評選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 2、受訪學校可獲得下列獎勵: (1)每學年補助該校至多新臺幣10萬元經費以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可編列項目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其中最高可編列5萬元資本門)。 (2)具宿舍改善需求者,國教署依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優先予以補助。 (3)辦理本案有功人員予以獎勵。 四、本案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06年1月10日(星期二)前填具相關申請表並經學校內部核章後(分為「受訪學校申請表」與「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表」兩類,格式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正本一式兩份,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顏君竹小姐,俾本局於彙整後辦理後續提報事宜。
主旨:邀請貴校師長參加本市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計劃乙案,請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16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62558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第九點辦理。 二、敬邀參與人員: (一)105學年參與教專學習社群之召集人優先錄取。 (二)現任或未來有意願擔任教專社群之召集人。 (三)教專初階認證以上教師資格者。 三、旨揭實施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一)研習日期及時間:105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8:20 ~16:30。 (二)研習地點:高雄市前鎮區獅甲國小三樓視聽室(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 (三)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2月08日(星期四)前至「精緻教專業發展評鑑網」報名,報名網址:https://is.gd/xCDjBp。 (四)研習時數核發:依學員所參與研習之時數核實發給。 四、倘有課務派代需求,請填妥課務派代經費表(如附件),並應檢附課表、自行收納統一收據(抬頭:獅甲國小)親送或掛
主旨:本校國文學科中心辦理「106年度種子教師培訓活動」,惠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國文科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國文學科中心106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培訓主題:文學史要怎麼教?——構思跨領域、跨媒介的教學行動。 三、辦理時間:106年1月23至106年1月25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共3日。 四、辦理地點:北一女中至善樓二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65號)。 五、實施對象:任教高中職國文科三年以上之現職合格教師。 六、錄取名額:預計錄取60名。 七、課程內容:請參考附件「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國文學科中心106年度種子教師培訓實施計畫」。 八、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將經機關首長核章完整之報名表及意願書正本郵寄本中心(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65號國文學科中心)。報名表及意願書格式請參見附件,或請至學科中心網站首頁下載。 九、報名截止:105年12月31日(星期六),以郵戳為憑。 十、錄取公告:106年1月6日(星期五)公告於學科中心網站首頁,並以e-mail通知錄取教師。 十一、注意事項: (一)住宿請自行安排,學科中心提供研習便當及茶水。 (二)往返任教學校與臺北高鐵站、火車站之交通自行安排。 十二、參與教師之交通費、住宿費由學科中心年度經費支應: (一)西部地區教師:可申請23、24日住宿費及往返服務學校與研習地點之陸上交通費(高鐵限活動起訖當日往返),恕不補助活動前一日住宿費。 (二)東部地區教師:可申請23、24日住宿費,往返可搭乘飛機(1/23至1/25)。前一日(1/22)抵達者可申請住宿費及自強號交通費。 (三)離島地區教師:可申請22日至25日住宿費,往返可搭乘飛機(1/22至1/26)。 (四)參與培訓教師若未能於106年5月20日發表研發成果,請恕學科中心無法補助培訓期間相關費用及授予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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