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內容
![]() |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9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80172346B號令廢止 |
---|---|
![]() |
人事室 |
![]() |
2019-12-13 |
![]() |
2100-12-31 |
![]()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2月13日高市教人字第10838571000號函 主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9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80172346B號令廢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12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172346E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
![]() |
![]()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