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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 基準」,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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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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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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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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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10日高市教人字第10930670000號函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 基準」,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8859號函辦 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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