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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主題: 有關本市立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相關配套措施一案
* 公告處室: 人事室
* 公告日期: 2021-05-20
* 公告期限: 2100-12-31
* 公告內容: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20日高市教人字第11033521900號函
主旨:有關本市立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相關配套措施一案,請查 照。
說明:
一、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教育部宣 布自110年5月19日至28日止全國各級學校停止到校上課, 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 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差勤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一)人員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
1、教師:以到校為原則,但學校仍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 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其中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考量:
(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 居家檢疫者。
(2)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2、職員工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除依各類人員適用規定 請假外,以到校上班為原則。
(1)實施居家辦公:因停課需親自照顧12歲以下學童 者,在不超過現有員額(職員工及兼任行政職務教 師合併計算)1/3的原則下,授權各校實施居家辦公。
(2)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授權各校決定職員工及教師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由1小時 擴大為3小時,上班時間為上午7時至10時,每日上 班時數為8小時,惟仍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及服務 品質。
(二)防疫期間學校維持校務正常運作原則下,得自行調配人 力,降低教師到校比例,進行校內防疫工作,教職員差 勤管理採從寬認定為原則,勿集中簽到退,以避免群聚 感染風險;另居家線上教學或辦公,視同上班,毋須請假,其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 處理。
(三)核給防疫照顧假:因學校停課有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 防疫照顧假(不支薪),或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 假或補休辦理,各校均應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 他不利處分。
二、為周全因應疫情緊急措施,請學校依據中央及高雄市疫情 指揮中心規定與要求,依疫情發展及必要適時滾動修正辦理。
三、檢附「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 防疫期間教師請假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一覽表」、「高雄 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差勤相關 Q&A」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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