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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秘書室通知為配合中央及市府防疫政策,並落實進入公務機關實聯制,自即日起請公文交換人員進入市府鳳山行政中心時務必配戴識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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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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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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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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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配合中央及市府防疫政策,並落實進入公務機關實聯制,自即日起請貴機關(學校)公文交換人員進入市府鳳山行政中心時務必配戴識別證,請查照。
說明:
一、近日因COVID-19疫情嚴峻,為防止疫情擴散,應落實進入各公共場所實名聯繫制。
二、請公文交換人員進入鳳山行政中心時,依下列規定配戴正本識別證
(一)教師、職員或職工,請配戴人事單位配發之識別證。
(二)其他人員(如委外人員),請配戴臨時識別證,格式如附件,請學校自行印製,並加蓋學校戳記(原B110002294公告內格式勿再使用) 。
三、未配戴識別證,不得進入市府鳳山行政中心。
四、配戴翻拍、複印、未蓋學校戳記、無法識別人員姓名或核發單位之識別證者,亦不得進入市府鳳山行政中心。 五、倘發生不能進入鳳山行政中心狀況時,請自行排除,本局自即日起不再派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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