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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受免職、解聘、休職、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於民國110年10月22日以後,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得於復職(聘)並補薪時,追溯加保相關規定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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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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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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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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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110年12月15日高市府人給字第11030952000號函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受免職、解聘、休職、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於民國110年10月22日以後,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得於復職(聘)並補薪時,追溯加保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2月6日部退一字第11054037291號令辦理。
二、檢附前開銓敘部令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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