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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主題: 教育部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 規定「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疑義
* 公告處室: 人事室
* 公告日期: 2022-02-11
* 公告期限: 2100-12-31
* 公告內容: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10日高市教人字第11130865700號函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 規定「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9901號書函 辦理。
    二、檢附前揭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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