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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11年交通安全宣導單(安全駕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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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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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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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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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強化校園親師生交通安全意識,提醒家長及孩童遵守交通法規,市府交通局製作旨揭文宣(含國小及幼兒園版、國中及高中版各1份):
(一)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1、選購具有CNS標誌、符合安全標準的保護裝置。
2、12歲以下孩童應坐於小型車後座(安全座椅不得安裝於副駕駛座)。
3、確認安全座椅與汽車座椅穩固貼合,確實安裝妥適。
(1)2歲以下幼童使用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
(2)2至4歲且18公斤以下兒童,建議優先選用後向幼童用座椅。
(3)4至12歲或18至36公斤兒童,若不會勒到脖子可直接坐於後座繫安全帶,若會勒到脖子則使用學童用座椅、增高型坐墊或幼童用座椅。
4、座椅肩帶或安全帶固定於孩童肩膀時,不可以扭曲或翻轉。
(二)安全駕駛「不超速、不無照、不酒駕」:
1、讓你看見他:
(1)遵守速限,不競速飆車、不超速行駛。
(2)遠離大型車,不併行或從車頭前通行。
2、讓他讀懂你:
(1)保持安全距離,注意車前狀況。
(2)遵守號誌,不闖紅燈。
(3)轉彎或變換車道打方向燈。
3、讓自己安心:
(1)拿到駕照再騎車。
(2)專心駕駛不滑手機。
(3)拒絕酒駕,酒後請找代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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