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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縣98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
| 教務處 | |
| 2010-03-15 | |
| 2010-03-31 | |
| 臺中縣98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高中職、大專組),自即日起至99年3月26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說明:一、依據臺中縣政府99年2月25日府教學字第0990056287號函辦理。二、各項證件、申請表填寫及核章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各項申請文件皆不退還申請人或就讀學校。三、檢附「臺中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申請表可逕至該縣教育網路中心(網址:http://www.tcc.edu.tw)教育處公告欄下載。四、經錄取獎學金之學生,臺中縣政府將另函通知就讀學校,並於99年4月下旬前將受獎名單公告於該縣教育網路中心/教育處公告。五、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台中縣承辦人員陳美如小姐(04)2526-3100轉39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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