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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9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 |
| 教務處 | |
| 2010-03-18 | |
| 2010-04-09 | |
| 臺南市9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自治條例暨申請書(如附件),請符合資格之學生,自即日起至99年4月2日止依限逕向該市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說明:一、依據臺南市政府99年3月3日南市教學字第09912513830號函辦理。二、錄取名單將公佈於臺南市教育網路中心(網址:http://www.tn.edu.tw/公告系統),未錄取者概不退件。三、旨揭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表格亦可至臺南市教育處學管科(網址:http://weber.tn.edu.tw/edu01/教務業務/表件下載/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下載。五、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臺南市教育處承辦人員:沈佳蓉老師,聯絡電話:06-2991111-84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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