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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同仁有關內政部公告自100年7月5日起至100年8月15日止受理100年度住宅補貼申請。 | |
| 人事室 | |
| 2011-07-19 | |
| 2100-12-31 | |
| 一、依據市府100年6月24日高市府四維都發住字第1000063196號函轉內政部100年6月10日內授營宅字第1000804917號公告辦理。二、旨揭補貼申請,受理機關為「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聯絡電話:3373530、聯絡人:許玉函。三、內政部「100年度住宅補貼」公告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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