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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標題: 敬請各位老師注意學生學習評量辦理,請運用多元方式,並留意測驗工具品質!
* 公告部門: 教務處
* 公告時間: 2011-11-02
* 公告結束: 2011-12-31
* 公告內容: 市府來文,請各位教師注意學生學習評量。學生學習領域評量應符合學生學習程度,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依各學習領域內容及活動性質,選擇筆試、口試、表演、實作、報告、鑑賞、實踐等多元評量方式辦理,以啟發學生創造力及思考力。另請教師設計紙筆測驗時,一併注意試題排版之字體大小、密度等,以保護學童視力。
* 附件1 :
* 附件2 :
*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