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內容
| 法務部建置-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 |
| 總務處 | |
| 2012-12-14 | |
| 2100-12-31 | |
| 法務部 書函主旨:本部已建置「個人資料保護專區」(網址:http://pipa.moj.gov.tw/),請轉知所屬機關運用參考,請 查照。說明:本部已建置「個人資料保護專區」,並增列「個資法即時通」、「個資法實例問答」等項目,主動釐清錯誤觀念,例如:「學校張貼榮譽榜,一律需隱匿學生姓名?」、「個資法施行後,公務機關不得將個資提供予非公務機關(如廟宇),作為發放敬老金使用?」,以淺顯易懂文句,回應外界易生誤解之疑義,以釐清錯誤觀念,避免誤用個資法。爰請轉知所屬機關善加利用該專區資訊,俾正確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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