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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年度產物保險業者提供本府同仁自費汽、機車強制保險優惠方案,請轉知所屬同仁自行擇用 請查照。 | |
| 人事室 | |
| 2014-04-02 | |
| 2100-12-31 | |
| 主旨:103年度產物保險業者提供本府同仁自費汽、機車強制保險優惠方案,請轉知所屬同仁自行擇用 請查照。說明:一、本府為提供員工較優惠服務措施,經與產險業者合作辦理「員工自費汽、機車強制險優惠方案」,轉供本府各機關學校同仁自行付費擇用,同仁反映良好,本(103)年賡續辦理,以嘉惠本府同仁。二、本案計有新光、新安東京海上、臺灣產物等3家產物保險業者,提供本府較優惠之機車強制保險優惠方案,內容略述如下:(一)適用對象:本府公教員工(含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及駐衛警等)及其父母、配偶與子女。(二)實施期間:自103年4月1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保險有效期間依保險單所載之日期為準)。(三)承保收件由員工自行洽承保公司辦理,本府人事處僅提供服務訊息平台供同仁參考擇用,不代轉收件。(四)各家產險業者提供之優惠方案,詳如附件,並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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