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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 | |
| 學務處 | |
| 2018-05-15 | |
| 2100-12-31 | |
|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規定,為有效運用並培訓社會人力資源,協助本局所屬各機關學校推動各項教育活動業務,俾以提升服務品質及提高行政效率,特於107年度辦理旨揭課程,以協助志工完成2項教育訓練課程,順利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基礎訓練:107年7月2日(星期一)08:00~17:00、107年7月3日(星期二)08:00~12:00。
(二)特殊訓練:107年7月3日(星期二)13:00~17:00、107年7月4日(星期三)08:00~17:00。
(三)研習地點:高雄市橋頭區橋頭國民小學4樓視聽中心(高雄市橋頭區樹德路200號)。
三、研習對象:以目前服務於本局暨所屬(大旗山、岡山區)各機關學校尚未取得「服務紀錄冊」志工為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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