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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標題: 行政院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比照享有子女教育補助,並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8月1日)起實施一案
* 公告部門: 人事室
* 公告時間: 2019-10-05
* 公告結束: 2100-12-31
* 公告內容:  高雄市政府108年10月4日高市府人給字第10805509300號函
 
主旨:函轉行政院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比照享有子女教育補助,並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8月1日)起實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8年10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80040585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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