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內容
| 2021臺灣燈會在新竹─全國花燈競賽 | |
| 學務處 | |
| 2020-10-08 | |
| 2100-12-31 | |
|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10月7日府教社字第109014751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第八點第(一)(二)項:傳統燈藝作品新增「僅限以內發光為主」,多媒材燈藝作品新增「光源無內外發光限制」。 (二)第十點:新增第(九)項「凡作品使用背景音樂或會發生聲音之裝置一律不予收件」。 (三)第十一點第(三)項:作品資訊與圖檔上傳時間,原為「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延至「110年1月4日(星期一)」前,均可修改作品資料與上傳作品圖檔(成品)。 (四)第十七點第(三)項:報名表內容若需更改或無法送件者,需另以正式公文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時間原為「109年12月25日(星期五)」延至「110年1月8日(星期五)」前,逾時則不得更改。 三、本案聯絡人:彭小姐,電話:(03)5216121,分機:275。 |
|
|
Download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