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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自行車安全守則宣導 | |
| 學務處 | |
| 2020-12-07 | |
| 2100-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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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安全守則 (一)設備篇: 1、騎乘自行車應配戴自行車專用安全帽。 2、自行車騎士應穿著大小適宜的衣物並扣好鈕扣,褲管勿過長、鞋帶需綁好。 3、自行車需安裝白色或淡黃色的頭燈、紅色尾燈;反光裝置需保持清潔且完整。 4、自行車的剎車裝置要無鬆動並可正常使用。 5、車頭鈴號需可正常響鈴,並固定堅牢。 6、雨天騎乘自行車應穿著顏色鮮豔的雨衣,勿撐傘,並且減速慢行。 (二)安全篇: 1、自行車應於慢車道上靠右行駛。 2、右轉時先沿慢車道外側放慢速度,確認後方無來車再靠邊右轉;左轉時應二段式左轉。 3、自行車騎士應以手勢告知即將變換行進方向,平行伸出右手為右轉彎、平行伸出左手為左轉彎、左臂向下垂伸為減速或停車。 4、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乾燥路況下須與前車保持9公尺的安全距離;雨天的潮濕路況則須保持13.5公尺(乾燥路況的1.5倍)。 5、大型車輛在轉彎時產生的內輪差約為0.9公尺,自行車騎士應注意內輪差,保持適當安全距離。 6、大型車會產生強力氣流,自行車騎士若發覺大型車輛將要超車時,最好靠邊暫停車以免發生危險。 7、自行車在人車共用道上請禮讓行人先行。 8、自行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除了有自行車穿越道線之外,其餘請用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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