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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配合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修正規定已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彈性,並自110年7月1日施行,爰勞動部相關函釋自同日停止適用 | |
| 人事室 | |
| 2021-07-15 | |
| 2100-12-31 | |
|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配合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修正規定已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彈性,並自110年7月1日施行,爰勞動部相關函釋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84355號函轉教育部同年月6日臺教人(五)字第1100087913號書函辦理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勞動部相關函釋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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