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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111)年農曆春節將至,請加強宣導「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登錄 | |
| 人事室 | |
| 2022-01-24 | |
| 2100-12-31 | |
| 高雄市政府111年1月22日高市府政預字第11130058700號函 主旨:本(111)年農曆春節將至,請加強宣導「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登錄,請查照。
說明:農曆春節期間請加強宣導「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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