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內容
| 依教師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終局停聘處分之教師,停聘期間可否在外自行就業疑義一案 | |
| 人事室 | |
| 2022-04-07 | |
| 2100-12-31 | |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7日高市教人字第11132488400號函 主旨:有關教師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終局停聘處分之教師,停聘 期間可否在外自行就業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6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28590號書函 辦理。 二、檢送教育部書函影本1份。 |
|
|
Download 1 |
|
|
:::
|
:::
最新消息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