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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標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
* 公告部門: 人事室
* 公告時間: 2022-06-28
* 公告結束: 2100-12-31
* 公告內容: 高雄市政府111年6月27日高市府人考字第11103039300號書函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111年6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13027036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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