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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111年交通安全宣導單(安全駕駛) | |
| 學務處 | |
| 2022-08-30 | |
| 2100-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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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強化校園親師生交通安全意識,提醒家長及孩童遵守交通法規,市府交通局製作旨揭文宣(含國小及幼兒園版、國中及高中版各1份): (一)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1、選購具有CNS標誌、符合安全標準的保護裝置。 2、12歲以下孩童應坐於小型車後座(安全座椅不得安裝於副駕駛座)。 3、確認安全座椅與汽車座椅穩固貼合,確實安裝妥適。 (1)2歲以下幼童使用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 (2)2至4歲且18公斤以下兒童,建議優先選用後向幼童用座椅。 (3)4至12歲或18至36公斤兒童,若不會勒到脖子可直接坐於後座繫安全帶,若會勒到脖子則使用學童用座椅、增高型坐墊或幼童用座椅。 4、座椅肩帶或安全帶固定於孩童肩膀時,不可以扭曲或翻轉。 (二)安全駕駛「不超速、不無照、不酒駕」: 1、讓你看見他: (1)遵守速限,不競速飆車、不超速行駛。 (2)遠離大型車,不併行或從車頭前通行。 2、讓他讀懂你: (1)保持安全距離,注意車前狀況。 (2)遵守號誌,不闖紅燈。 (3)轉彎或變換車道打方向燈。 3、讓自己安心: (1)拿到駕照再騎車。 (2)專心駕駛不滑手機。 (3)拒絕酒駕,酒後請找代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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