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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標題: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DM及「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 國語篇」宣導短片
* 公告部門: 學務處
* 公告時間: 2022-11-30
* 公告結束: 2100-12-31
* 公告內容:  n  依據教育部1111123日臺教社()字第1110115118號函辦理。

n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n  11111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者,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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