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內容
| 轉知~有關司法案件救濟及諮詢需求服務管道 | |
| 學務處 | |
| 2022-12-26 | |
| 2100-12-31 | |
一、依據市府政風處111年11月22日高市密政查字第11130816600號函辦理。
二、經過民間團體、人士多方奔走及司法院大力支持,「法律扶助法」於2003年12月23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弱勢的族群,如有法律上的需求,諸如法律諮詢、法律文件撰寫,或是請律師代理民、刑事及行政訴訟,不再求助無門,皆可向由司法院所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三、又司法案件皆有相關法律救濟途徑,若同仁遇有法律案件,宜循正規程序請求救濟,不宜私下傳送訊息予司法人員或進行程序外接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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