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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內容

* 公告標題: 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 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 (含)以前請畢婚假
* 公告部門: 人事室
* 公告時間: 2023-05-24
* 公告結束: 2100-12-31
* 公告內容:  
* 附件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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