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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科)各區(校)鑑定簡章及甄選入學簡章 | |
| 輔導室 | |
| 2012-01-10 | |
| 2100-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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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學校及簡章名稱如下:(一)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臺灣南區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科)聯合術科測驗及鑑定簡章」暨「臺灣南區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科)聯合甄選入學簡章」。(二)國立基隆高級中學:「臺灣北區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科)聯合術科測驗及鑑定簡章」暨「臺灣北區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科)聯合甄選入學簡章」。(三)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音樂班術科測驗及鑑定簡章」暨「雲林縣私立正心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音樂班甄選入學簡章」。(四)國立彰化高級中學:「臺灣中區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科)聯合術科測驗及鑑定簡章」暨「臺灣中區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科)聯合甄選入學簡章」。(五)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澎湖區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術科測驗及鑑定簡章」。二、上項簡章已公告於「阿寶的天空」高中資優資訊網。 相關網站: www.aide.gov.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pageID=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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