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或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處室:人事室 發布日期: 2010年09月03日 瀏覽次數: 0 次 摘要 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或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或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返回首頁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