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公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自103學年度起「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轉任原則及流程 處室:人事室 發布日期: 2013年10月03日 瀏覽次數: 0 次 摘要 轉知本市公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自103學年度起「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轉任原則及流程 轉知本市公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自103學年度起「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轉任原則及流程 返回首頁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