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民國102年10月17日高市府教秘字第10236478800號令修正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地使用管理規則,本校爾後場地管理均依此管規則辦理。 處室:總務處 發布日期: 2014年01月02日 瀏覽次數: 0 次 摘要 依據中華民國102年10月17日高市府教秘字第10236478800號令修正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地使用管理規則,本校爾後場地管理均依此管規則辦理。 依據中華民國102年10月17日高市府教秘字第10236478800號令修正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地使用管理規則,本校爾後場地管理均依此管規則辦理。 返回首頁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