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行政暨國際處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十二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處室:總務處 發布日期: 2020年03月27日 瀏覽次數: 0 次 摘要 市府行政暨國際處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十二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市府行政暨國際處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十二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返回首頁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