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簡章重要事項摘述如下,餘請詳閱簡章:
(一)報名對象:
1、就讀本市國中學校並符合青少年組參賽資格之國中學
生,限民國100年9月1日至民國103年12月31日間出
生,且未曾獲本甄選錄取培訓者。
2、國中每校各職類最多可推薦3名學生,每位學生不得跨
職類報名。
3、如國中學生係民國10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者,仍
可報名參加甄選,惟倘第57屆青少年組競賽實施計畫
公布後,與計畫規定之參賽年齡不符者,同意放棄培
訓資格,並由備取學生遞補其名額。
(二)甄選條件詳見簡章,並將於115年8月14日(星期五)前
公告在本局局網及各培訓學校網頁。
(三)報名日期自115年9月1日(星期二)起至115年10月2日
(星期五)下午5時止,請將核章後選手報名表及參加同
意書之掃描檔(PDF檔)及學校報名表(核章後PDF檔及
EXCEL檔)以電子公文方式函報本局,逾期或資料不完整
視同放棄報名。
(四)本次甄選結果將於1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中午前公告
於本局局網及各培訓學校網頁,請錄取學生於115年11月
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各培訓學校辦理報到,超過
報到時間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得由培訓
學校通知備取者依序遞補,未報到者不得提出異議。
二、旨揭青少年組培訓班將依實施計畫辦理後續事宜,請貴校
協助踴躍宣導。